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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惠民 就业利民 培训富民 和谐安民

我市倾力打造劳动保障新格局

  2007年,我市坚持保障惠民、就业利民、培训富民、和谐安民的总体思路,贴近民生、改革创新、争先创优,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加大统筹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保障事业呈现崭新格局。
 

  社会保障全面覆盖
  我市始终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整体推进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政策制度,深入开展社保扩面,城乡社会保障网更加紧密,保障惠民效应更加明显。
  立足群众需求,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养老保险方面,去年3月出台了 《慈溪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妥善解决了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问题,消除城镇居民养老政策盲点;同期转发 《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出台实施慈溪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将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障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在医疗保险方面,进一步消除了政策限制,拓宽了覆盖范围,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体系;同期出台 《慈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等11项医疗保险制度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准入淘汰机制,将21家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6家,医疗服务和管理体系更加健全规范。制定完善全面推进工伤和生育保险等有关文件,全面推进工伤保险,构建女职工生育保险体系。
 

  立足整体推进,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全覆盖工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整体推进,参保人数继续稳居宁波第一、全省前茅。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41938人,累计参保25.1万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累计参保18.6万人,并累计有2.99万名土保、农保参保人员通过 “三保衔接”向社保体系转移。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8万余人。医疗保险新增参保21705人,累计参保12.1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74142人,累计参保25.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10532人,累计参保10.04万人。
 

  就业培训城乡一体
  按照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发展需求,整合各类就业培训工作资源,深化统筹就业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
  立足城乡统筹,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不断完善就业帮困长效机制,围绕困难群体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村退伍军人就业三个重点,全面落实新一轮再就业优惠政策,着力推动城乡就业的协调发展。去年以来,新增就业岗位31352个,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889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56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8%,社会调查失业率为3.08%。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应日益突出。组织开展各类劳动力资源招聘洽谈会47场,提供岗位7.49万个,初步达成就业意向2.07万人 (次)。开通运行网上劳动力市场,为城乡劳动者和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更广阔的双向交流空间。不断创新劳务合作机制。尝试与来慈农民工流入集中、数量较多的重要劳务输出县 (市)建立紧密型、松散型等新型劳务协作基地,探索高素质劳动力的引进、培养和服务机制。目前,安徽怀远已在宗汉街道设立驻慈劳务协作办事处。
 

  立足整合提高,劳动力技能培训向纵深发展。围绕培训质量,打造培训品牌。打造 “特色培训”品牌,指导各镇 (街道)继续根据当地产业结构和行业特色,培育和发展富有镇域或区块经济特色的主打培训项目。目前,有8个镇 (街道)形成了10个特色培训项目。打响 “创业培训”品牌,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实施创业孵化、小额贷款、跟踪指导等全程帮扶。推广 “订单培训”,深入企业调查用工需求,加强校企合作,切实提高培训转移就业率,有效缓解企业用工短缺状况。推行 “定向培训”品牌,开展全市就业准入工种大调查,列出全市十大紧缺就业准入工种,积极推行 “定向型”培训。推进 “网络服务”品牌,进一步拓展网络培训平台服务功能,提供网上报名审批、培训就业、招聘求职四位一体的网络全程化服务。并将网络经办系统延伸到全市所有村 (社区)及34个城乡劳动力培训基地,进一步增强了网络培训平台的辐射力。去年共有15120名农村劳动力接受转移就业培训,培训后转移就业率达75%以上。
 

  劳动关系走向和谐
  按照 “依法构建、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5”政策措施,不断推动劳动关系朝安定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方向良性健康发展。
  立足源头防范,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全覆盖行动。目前,全市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积极推进企业劳动关系分类监管工作,以村、社区为一网格,由各镇 (街道)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劳资关系 “红、黄、蓝、绿”四级分类,实施网格式分类监管。目前全市已有9212家企业纳入分类监管体系。严格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制定 《慈溪市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内容、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逐步实现企业工资构成、结算、支付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
  重抓执法调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实施市、镇、村、企业四级劳动关系联动接访调处日制度,进一步畅通劳动关系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和调处劳资矛盾,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二是稳妥调处各类劳动争议。加大基层劳动争议调处指导力度,从简、从快、妥善、公正地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全市共调处劳动争议案件3319件,其中镇、街道3037件,涉及职工3875人,经济标的4949.25万元。三是加大日常执法监察力度。共开展6次专项监察和4次巡视监察,对全市1045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涉及职工15万余人,书面审查各类用人单位7866家,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135万元,清退职工入厂押金20余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1733份,对29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实施经济处罚23.7万元,依法处理和及时平息了11起用人单位因劳动工资等问题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开展普法活动,推进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提高社会群众对 “两法”的认知和理解。同时针对不同对象,分层进行学习培训。目前,已组织参加省、宁波和我市培训2800余人 (次)。通过各类活动开展,进一步扩大 “两法”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召开全市镇 (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负责人和企业经营者 “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成立 “两法”宣讲团,采取现场咨询、上门宣讲等形式,深入基层大力宣传两法。印制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单行本10万份,以及一批宣传张贴画,发放给企业和群众。
 

  系统面貌崭新形象
  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组织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评比活动,系统整体面貌呈现新的形象。
  不断完善服务网络,方便城乡群众办事。加快推进基层劳动保障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市382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全部获得劳动保障协理员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实现了持证上岗。同步推进镇 (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建设,所有镇 (街道)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逐步扭转 “消防式”监察的被动局面。积极推进基层劳动争议调处组织建设,重点在行政村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工作人员姓名和举报投诉地址,基本形成市、镇 (街道)、村 (社区)、企业四级联动管理网络。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供亲和公正服务。首先全力打造“亲和、公正”型基层服务平台,积极开展 “亲和、公正”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评比活动,全面提升镇 (街道)劳动保障所服务水平,提高亲和力和公信度,逐步消除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本地社会之间的隔阂,使外来务工人员真正信赖当地政府,融入当地社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和谐稳定。同时在全系统推行劳动保障工作争先创优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实绩作为干部任用、荣誉地位、奖金待遇的主要标准,在全系统掀起学标杆、比贡献、创一流的热潮,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着力推进 “金保工程”建设,加快劳动保障一体化服务进程。对我市现有的社会保险征缴系统、就业服务网络、培训网络、劳动关系动态监控网络等各类信息网络资源进行统筹整合,积极打造资源共享、实时对接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向社会和全体公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加快实现劳动保障业务的全程信息化、一体化服务。目前,该项工程已进入关键时期,已累计投入600余万元,到1月底,可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合一征缴服务;投入运行后,将实现数据统一化、业务一体化、服务多元化和决策数字化以及对用人单位和人员的 “同人、同城、同库”统一管理和动态监管。
 


“四道防线”筑起劳动者权益防护堤

  近两年,慈溪坚持“依法构建、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原则,积极构建全方位、全程化劳动保障维权网络,通过源头规范、实时监控、执法维权、应急保障四道防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市劳动合同覆盖率在95%以上,职工工资实现按月足额支付,投诉举报增长率控制在年均3%以下,劳资纠纷案件调处率超过95%,劳动关系步入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良性发展轨道。

  一、普及劳动合同,规范工资支付,筑牢规范用工防线
  一是将劳动合同签订作为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该市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分别按规模企业、中等企业、小企业和建筑企业制定四种劳动合同文本,对用人单位签订、续订、备案、中止、终止劳动合同进行全程规范和指导,基本实现了各类企业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截至目前,全市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中小企业达85%以上,建筑企业全面实施了“计工卡”制度;签订集体工资协议企业5119家,涉及职工25万人。
  二是规范工资支付方式,出台实施《慈溪市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推行工资支付表制度,对企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内容、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实现企业工资构成、结算、支付的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推广银行发放工资的支付方式,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企业当月工资在次月25日前足额支付,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效益,引导职工工资正常增长。

  二、实施分类监管,加强执法力度,筑牢实时监控防线
  一是坚持事前预防、动态监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企业合同签订、工资水平、工资发放、劳动条件、福利保障、企业文化等影响劳资关系的因素,对辖区内企业劳资关系作出综合性等级评价,以村、社区为一网格,按绿(A)、蓝(B)、黄(C)、红(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动关系状况。并对黄(C)、红(D)两类企业以及农民工集中、劳资纠纷多发、生产经营困难等企业进行实时重点监控,对劳资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尽早发现、及时介入、快速处理、就地解决。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9212家企业纳入劳动关系分类监管网络,对黄(C)、红(D)两类企业开展了392家(次)的指导督促。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畅通12小时劳动保障投诉热线12333,及时受理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开展“三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今年以来,该市共开展各类劳动执法监察行动10次,对全市133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涉及职工15万余人;共追回拖欠工资1135万元,涉及职工6515人;清退入厂押金20余万元。对29家严重违规的用人单位实施了经济处罚,罚款总额34余万元。

  三、搭建联动网络,畅通投诉渠道,筑牢依法维权防线
  一是加强基层调处网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在行政村、社区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加快规模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处机构建设步伐,并全部实行调解地址、电话号码和人员姓名“三公开”,进一步完善了市、镇、村、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处网络。对劳资纠纷特别是工资拖欠问题预先判断、及时介入、应急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初级阶段,就近、就快、公平、公正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共调处工资类劳动争议案件1434起,其中镇(街道)1378起;涉及经济标的1250.37万元,涉及职工1519人。
  二是实施四级接访调处日制度,畅通依法维权渠道。市委、市政府领导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轮流到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室现场接访,且每个市委、市政府领导每年安排一天到联系镇(街道)接访。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轮流到当地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接访,村(社区)干部、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每月也安排一天时间进行接访,进一步畅通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关系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和调处劳资矛盾。

  四、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一是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今年初,该市专门编制了劳动关系专项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因劳动关系矛盾而引发的突发性群体事件,明确应急工作的组织体系、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落实预警机制、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内容,全面提升事件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为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损失降到最低点提供了制度基础,今年以来,共依法处理和及时平息了10起突发性事件。
  二是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05年,该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市、镇两级应急周转金制度,共计530万元。去年底,急周转金增加到3000万元,其中市本级1000万元,镇级2000万元(每个镇、街道各100万元),对短期内无法按正常途径解决工资或企业破产经营者逃匿影响影响社会的,视情启动应急周转金。同时,切实加强对建筑企业及其他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市有121家建筑企业实行欠薪保障金,交纳金额达6320万元,其中已实行统筹担保企业48家,担保金额为2980万元。今年以来,全市共启动应急周转金预案4次,涉及资金26.93万元,涉及农民工128人。
 


全民覆盖 无缝衔接

我市创新打造全民养老保障体系

  近年来,我市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实施全民保障战略,积极探索全民养老新路子,初步构建了制度全覆盖、保障多层次、险种可衔接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全市各项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45万人,覆盖人群位列宁波第一、全省前茅。

  破解农村居民养老难题
  2002年以来,我市启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全覆盖工程,2003年实施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等各类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2007年开始着手解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破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后一个难题。目前,全市养老保险制度已全面涵盖到企业职工、被征地人员、城镇老年居民、农村居民、农婚知青等各类群体,城乡所有居民可按本人从事的职业、经济状况参加适合自己的养老险种,真正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据统计,目前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超过25万人,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的人数突破18万人,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4000余人,办理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接近3万人。

  搭建阶梯式多元保障体系
  目前,全市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外,共出台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农婚知青养老保险、城镇老年居民保障和农村退伍军人养老保险等各类保障制度,稳妥解决和平衡了各类群体的利益需求。针对各类群体的缴费能力,设计了不同的缴费档次。2003年,我市按照 “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原则,率先推出了低标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缴费能力弱的实际困难。在设计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三项制度时,分别设定了A、B、C三档缴费标准。特别是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月农民人均收入来确定,从而适应了农村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能力,加大补助力度,如土保每人最高可补助6080元,低保人员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最高每人可补助6000元,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人员参加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补助5400元。

  实现各类制度无缝衔接
  近年来,我市在制定出台各项养老保障政策时未雨绸缪,科学设计了各险种之间的互通对接机制,使得各类群体能因身份、职业和保障需求的变化自由选择不同的养老险种。200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了 “三保”衔接政策,该政策通过个人账户转移、缴费年限折算等办法,鼓励和引导土保、老农保参保人员因身份转换、缴费能力提高后转为参加更高层次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出台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险种的衔接则更加灵活,农村劳动力可根据自身需求随时在职工基本养老、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自由切换,从而为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起到了很好的催化作用。

  确保各项基金安全运行
  为确保各类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地方性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我市在制度设计时进行了科学论证,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19.11亿元,抗风险能力82.37个月,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基金结余达10.42亿元,抗风险能力超过50个月,两项保险基金筹集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均居全省各县、市首位。同时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地方性养老保险政策的抗风险能力。早在2003年,我市就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中明确了建立土保风险基金,以增强土保的抗风险能力。仅2006年,市财政用于各类养老保障的支出就达到2.5亿元,接近当年财政预算的10%。

  服务网络遍及城乡每个角落
  在全面实施全民保障战略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网络,下移服务重心,方便城乡群众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直接在当地镇 (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办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可足不出户在当地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积极推进 “金保工程”建设,投资1000余万元的劳动保障信息一体化工程将在年底投入运行,到时可实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各项保险的统征统缴,各类信息数据将真正做到 “同人、同城、同库”。全面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搭建市、镇、村三级服务网络,配备各级管理服务人员731名,养老金全部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定期开展送保健、献爱心、帮困扶贫等活动,去年发放春节慰问金265万元,今年发放冷饮费883万元,有1.76万余名退休人员参加体检,全市2.23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真正实现退休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全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市劳动保障部门抓紧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

 
2008年慈溪市“两会” 慈溪日报、慈溪新闻网全程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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