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首页     两会快讯     代表委员风采     两会焦点     两会花絮      相关资料     回眸2007

市环保局——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城市

  2007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工作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科学制定环保规划,加大生态创建力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强化环境安全管理,狠抓污染减排工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环境保护知识、法律、法规咨询

  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基础更加牢固
  (一)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统筹性进一步增强。
  一是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要求,科学编制《慈溪市生态功能区划规划》(送审稿),经宁波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报送省局审定。
  二是根据市人大第十五届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决议》要求,组织编制了《慈溪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2007-2011年)和《2007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大审议,并由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各项工程。
  三是按照省局、宁波市局要求,开展了全市各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组织对全市饮用水源进行实地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各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四是根据“创模”指标调整需要,配合市联创办,完成了“创模”修订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方案的出台。同时,结合我市“创模”修订规划和实施方案,向局机关各科室(站)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通过这些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统筹性,为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生态市建设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重要保障,有力地推动了生态市建设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省、宁波市下达的《生态任务书》和省“811”污染整治任务。该局认真履行市生态办工作职责,根据省、宁波市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慈溪生态市建设规划》,制订了《慈溪市2007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书》,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制定完善了《生态任务书》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强化生态任务书考核。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抓好《生态任务书》和省“811”环境污染整治任务落实,该局单独设立了生态科,制定和完善了生态联络员制度、生态督查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织开展了生态任务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全面完成了被列入省“811”污染整治任务的11家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整治任务,关闭了位于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点近30个,有力地推动《生态任务书》和“811”污染整治工作。
  (三)生态(绿色)创建硕果累累,为生态市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加大生态创建宣传力度,充分调动镇、村、社区和各单位的创建积极性,加强对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生态镇、村、社区和环保模范单位创建成效显著、硕果累累。
  一年来,全市有2个镇创建成了省生态镇,省生态镇累计达到8个,创建成省绿色社区2个;2个镇申报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3个镇申报创建宁波市生态镇,考核结果将于近期公示,全国环境优美镇有望累计达到4个,宁波市生态镇有望达到14个。34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生态村、44家单位申报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单位,根据考核反馈初步情况,今年我市33个村有望创建成宁波市生态村,39家单位有望创建成环保模范单位,宁波市生态村累计有望达到83个,占全市行政村的27%,环保模范单位预计可达到97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生活,配合宁波市环保局开展生态文化新景观村活动。指导企业、村和学校开展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级生态村、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四)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步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和《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关于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方案的通知》,督促各镇(街道)规划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组织9个镇开展农村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和在建公厕粪便集中沼气处理设施11座。13个村开展连片式有一定规模(户数)的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34个创建宁波市生态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全市共有647户家庭进行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步伐明显加快,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渐趋完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环境保护知识、法律、法规咨询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根据我市污染减排目标,该局及时制订了污染减排计划,并把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和有关企业,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政府、部门、企业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并抓好各项减排措施落实,污染源头控制、污染整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和减排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良好的态势。
  (一)污染源头控制措施更加得力。2007年,该局按照市政府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慈溪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规定》(慈政办发〔2007〕121号)要求,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新增总量替代制度,对建设项目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与减排量按1:1.5比例削减,二氧化硫新增量与减排量按1:1比例削减;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行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监理,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建设的项目从严要求和处理。一年来,该局共受理建设项目审批1561个,审批1399个,依法否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和无法落实污染总量控制和新增总量替代制度要求的建设项目16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二)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呈下降趋势。去年初以来,该局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大对各镇工业区块、经济开发区、慈东工业区、杭州湾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企业681家次,发出限期改正160余家,对90家违法企业和98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取缔关闭120余家。加强监管,在实行重点监管企业一月一次、一般污染企业一季度一次监察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十次“环保零点”行动,夜间突击检查企业266家次。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9家违法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整治企业49家,提请市政府作出停业决定7家,对15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2007年,我局共调处各类环境信访2349件,立案查处57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28件,罚款总额1106.4万元,收缴排污费1043.3万元。行政处罚案件数比去年增加35.2%。同时,积极争取市人民法院支持,今年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33件,6人因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司法拘留,1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环境污染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漂印染、铜熔炼等重污染行业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市37家漂印染企业完成了整治任务,宗汉熔炼集中区的54家铜熔炼企业也于9月底全部停止生产,取缔了宗汉熔炼集中区外非法熔炼企业16家,启动了新铺铜熔炼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开展全市废塑料专项治理,取缔污染重、工艺落后的废塑料加工户827户,完成整改1996家。完成了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规模的轴承行业油污染整治、6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脱硫治理任务。联合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城区餐饮行业污染整治试点,对北二环线以北的餐饮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共取缔67家,规范61家。去年4月,该局还会同长河镇开展了百日环境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全市其余19个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发动,全面启动了百日环境整治行动。
  (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稳步发展。去年,该局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和节材工作,提高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水平,在化纤、电镀行业已逐步推行废水回收和中水回用;积极开展清洁生产试点,年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其中强制清洁生产企业6家,全市累计通过清洁生产企业25家;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1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新增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企业15家,全市累计通过ISO14001认证企业达54家。
  (五)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建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容工程,使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今年又启动了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容工程,扩建后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将达到8万吨/日,同时市域污水治理工程稳步推进,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将于明年建成,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为完成今年和“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任务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通过严格污染源头控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污染整治力度,加快减排基础设施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据初步核算,今年我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1.8%,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了11%,(最终以上级环保部门核准发布数据为准)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化学需氧量削减5%、二氧化硫削减6%的减排任务,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污染减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人口资源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知识竞赛

  三、成立机构,制订方案,为全面启动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市成立了慈溪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在该局设立了普查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普查办制定了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并按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和部署,组织开展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全市选聘污染源普查指导员187人、普查员1139人,完成了污染普查的单位清查,为明年初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四、科学监测,专题调研,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能力不断加强
  进一步完善水、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地表水监测点位,根据我市水环境特点及管理工作需要,对我市地表水监测点位进行了优化调整,由11个监测点位调整并增加至20个监测点位,使监测数据更具科学性、代表性,更加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同时,按照效益和谐新慈溪指标评价要求,在各镇设立大气监测点位,组织了大气监测操作培训,并在第四季度进行了首次17个镇的大气采样分析,为效益和谐新慈溪环保指标体系提供了科学评价依据。
  2007年,共完成六期河网水监测、十二期城考饮用水源监测、三期海水监测,获得地表水监测数据6392个,海水监测数据108个。针对今年夏季梅湖水库出现蓝藻现象,增加了梅湖水库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最频繁时实行一日两次监测,为加强水库蓝藻监控,制定和落实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障了群众饮水安全。完成了两期功能区噪声监测,开展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其他为环境管理和服务的监测,共获得各类监测数据24863个,比去年增加13.7%,出具各类监测报告682份,比去年增加28.6%。开展了《水生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及《漂印染废水生物毒性试验》课题专题调研,完成了2006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编制,为我市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五、加强监管,综合防治,环境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
  (一)加强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的安全管理。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审批、发证的初审工作。加强现场监管,对新审批以后的辐射源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进一步完善辐射管理的安全评估制度和一厂一档制度。在“五一”、“国庆”长假前,组织对全市放射源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开展了辐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63家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落实情况作了全面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了辐射环境安全隐患。
  (二)加强对使用进口固体废物的化纤、造粒企业环保管理力度,推进“三废”综合防治。配合宁波市固废中心做好进口固废利用审批的初审把关,对28家固废进口利用单位共进行了三次专项检查,督促14家固废利用单位完善了污染治理设施;配合宁波市固废中心取消4家企业的进口资质,暂停6家企业的进口许可证办理,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规范我市进口固体废物使用单位的环保行为。
  (三)加强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开展了化工、电镀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建立污染事故预防机制,全市有四家化工企业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六、依法行政,完善网络,环保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镇级环保队伍建设,继续实行一季度一次的例会制度,通过交流工作,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镇(街道)环境监察中队项目审批、信访调处等业务能力,制订出台《2007年环境监察中队考核评分标准》,强化对环境监察中队自身建设考核,环境监察中队人员力量配备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强村级环保监管力量,全市各村(社区)都配备了由村(社区)干部担任的环保监管员。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测监控网络建设,全市64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完成了21家企业在线监测监控设施的升级改造。通过加强环保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局、镇、村(社区)三个层次组成的环保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网络,环保监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七、加强宣传,创新平台,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渐入人心
  建立环保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创新群众参与平台,拓展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环保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积极性显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渐入人心。
  (一)加强企业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金融优化资源配置作用。按照《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精神,该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督局慈溪办事处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 实施“绿色信贷”的通知》,把企业环境行为作为银行评价企业信用重要依据,并根据具体环境行为把企业评定为很好、好、一般、差和很差五个信用等级,分别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针对企业不同环境信用等级,实施相应的信贷政策措施,严格控制环境信用较差企业的贷款发放,并逐步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切实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进一步改变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
  (二)丰富环保宣传活动载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以国策宣传为主线,联合国土局、计生局举办“人口资源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知识竞赛;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慈溪电视台播放国策宣传专题片,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立流动宣传标牌,在浒山农业示范基地设立永久性的国策宣传牌,各镇(街道)在其主要路口悬挂环保宣传横幅。编印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折页和 “人口资源环境与新农村建设”宣传资料;开展环保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法制意识。
  (三)建立企业环保“三公开”制度,创新环境保护社会舆论监督平台。一是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公开承诺制。5月底,全市70家电镀、漂印染企业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大厅《关注》栏目,现场签订《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并向全体市民就如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到不直排、不偷排、加强内部环保管理,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监督。二是建立重点违法排污企业公开曝光制。对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中查实企业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除行政处罚外,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建立典型违法排污企业公开道歉制。对典型违法排污企业,除对企业作出行政处罚,还将责令业主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制度出台后已有两家企业在慈溪日报就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公开道歉。
  (四)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创新群众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去年5月,长河镇率先成立186名成员的“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宣传环保知识,倡导绿色环保生活。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均成立百人以上的环保志愿者队伍,全市环保志愿者人数达3763人,组织志愿者活动53次,为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宣传生态文明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八、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反腐倡廉的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构筑牢固的拒腐防腐思想防线。
  (二)深化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活动实施意见,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同志在省纪委十次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洪嘉祥、周忠贤同志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新《党章》、《公务员法》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等书本。通过设立意见征求箱、意见征求电话,发送信件、网络邮件等形式多方征求意见,查找本单位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实施了四大服务活动,推动局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优质服务活动。对需报宁波市局审批的项目,积极与宁波市局进行衔接和沟通,主动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我局审批的项目,若政府财政性投资项目做到提前介入,提供各环节服务,涉及市重点工程、外资企业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开展上门服务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加快办理速度。二是给企业送技术指导服务活动。对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特别是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提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环境监测等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管理水平,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企业IOS14000环境管理认证指导工作。四是 “送健康、进百家”环保志愿者服务活动。依托监测技术优势,组织局环保志愿者,利用双休日分批为我市劳模、科技工作者、教师等近百户家庭提供新装修居室室内空气质量(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两个项目免费监测服务。通过实施这四项服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环保干部形象,得到了服务对象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三)严格执行廉政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对局重大事项,由党组召开会议,集体商议决定;完善局务会议制度,使每月一次的局务会议成为各科室(站)工作交流和议事的平台,各科室(站)重要事项由局务会议商议决定。严格实行中层干部竞聘制、民主评议制,在今年的局中层干部选拔中,所有岗位都面向全局干部职工,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可自由报名,并按规定进行公开竞聘;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环境质量、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对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按规范要求实行公示,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全部行政审批项目均已进市联批中心环保窗口。严格遵守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宁波市“四条禁令”,确保了环保队伍的纯洁。

 
2008年慈溪市“两会” 慈溪日报、慈溪新闻网全程追踪报道

慈溪新闻网 版权所有 中国宁波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 网络支持
Copyright(C) 2008 www.cxnews.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