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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在慈溪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http://www.cxnews.cn  慈溪新闻网  2008年1月28日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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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贺评

  
  
2007年以来,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坚决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素质、创品牌、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慈溪”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始终坚持把刑事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来抓,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故意杀人、绑架、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等暴力性、多发性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影响民生的刑事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900件3014人,受理案件数比去年上升2.2%。经审查,批准逮捕1815件285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11件3289人,受理案件数比去年上升10.4%。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2039件3075人,其中移送宁波市院审查起诉62件174人。坚持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对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孙立成等10余人特大贩毒案件适时介入,快捕快诉。面对办案绝对数量和人均办案数量均为全省第一的现状,克服案多人少困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方式方法,积极破解影响和制约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保证了所有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理、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原则,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偶犯和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探索在检察环节实现刑事和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对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实行刑事和解,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组,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感化和帮教工作,深入学校、社区为青少年上法制课20余次;与团市委、妇联共同组织开展了“母亲素养工程”活动,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向社会、家庭延伸;对17名未成年犯进行回访考察与帮教,引导他们改过自新,其中有1人考入了大学。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参加各类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完成检察环节各项综治任务。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以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线,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主动转变工作作风,采取检察长接待、变上访为下访、预约接访、巡回接访等方法,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155件,接待来访群众99人次。
  二、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营造公正廉洁的法治环境
  坚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贯彻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大要案8件8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4人。继续坚持“抓系统、系统抓”等有效方法,先后突破了13件13人贿赂窝串案,查处了市城市建设投融资公司原总经理胡杏钧特大受贿案件。进一步加大执法规范化力度,加强了初查工作管理,完善了查办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等内部监督制度,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整了预防工作领导机构,健全了预防工作网络,完善了预防工作制度。以贯彻落实《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重点,以市人大常委会对预防工作进行专项审议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跟踪预防,配合完善招投标等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环节的制度建设,力求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研究新时期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狠抓调研成果转化,先后组织开展了市管干部任前法制教育、建设系统家庭助廉专题教育、农村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题活动。配合市纪委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廉政文艺汇演、廉政公益广告征集和反腐倡廉千人签名等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抓好侦查监督。依法行使刑事立案监督职能,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3件。依法行使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建议提请逮捕4人;对应当提起公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或建议公安机关追诉9人,决定不捕63件133人,不起诉9件9人。
  积极开展审判监督。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件1人并已改判。依法行使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能,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件,立案36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7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2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件。连续三年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陈剑峰盗伐沿海防护林木案件进行跟踪监督,取得了较好效果。
  不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依法行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能,开展了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等“五种罪犯”的专项监督。通过认真审查,纠正1件减刑不当案件。与在押人犯谈话500余人次,开展安全检查12次,查处了1起监管场所干警职务犯罪案件。
  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提升队伍职业素养。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坚持党组队伍分析例会和每月督查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各项检察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了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反馈。进一步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了人民监督员各项工作程序,圆满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对自侦案件进行有效监督。
  坚持人才兴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连续4年开展了“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中国政法大学在我院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积极聘请专家学者为干警开办讲座,有效地改善了队伍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新招录了6名通过司法考试的硕士研究生,引进了1名全国十佳公诉人,全院硕士研究生已达15人,硕士研究生比例达21.2%。根据工作需要,新提拔4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充实中层队伍,中层干部队伍中法律硕士比例已达19.2%。
  坚持文化育检,培育先进工作理念。在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基础上,坚持“高点定位,零点起步”,组织开展了“学海淀、赶萧山”活动,进一步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深入开展具有“慈检”特色的检察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干警开展调查研究,用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全年共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和调研文章85篇。
  2007年,全体检察干警在案件数量持续增多,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凸显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成绩,有5个集体8人次立功受奖,有5项工作在宁波市院业务考核中名列第一,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的渎职犯罪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十佳民行办案人”、“宁波市十大优秀青年卫士”,整体工作连续第四年名列宁波市检察系统第一,2007年初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省级文明单位”,市委专门作出了表彰决定,并召开大会进行了表彰。
  2008年,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高检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以办案为中心,以民生问题为重点,以服务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营造争先创优氛围,凝聚创新发展动力,提升干警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2008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进一步提高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能力,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稳定压倒一切”的要求,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稳、准、狠地打击犯罪。继续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的犯罪,尤其是“两抢一盗”、毒品、赌博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更大力气,采取更有力措施,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宽严结合,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完善和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制,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诉求,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平安慈溪”建设做贡献。
  二、进一步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严肃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破坏法治秩序、侵害投资者权益的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大力加强初查工作,提高初查工作质量。建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快速反应制度,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案件突破。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抓好《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在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点、线、面”立体网络上有新突破。
  三、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依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抓好立案监督工作;以监督纠正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为重点,抓好侦查监督工作;以监督纠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为重点,抓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以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为重点,抓好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依法行使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能,重点监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拓宽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务公开和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检察队伍,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检察机关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加强领导干部自身修养为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引领学习、亲自办案制度,努力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继续抓好“学习型检察院”的创建工作,努力培养高层次专业型人才,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力度,以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继续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检察队伍拒腐防变能力。

稿源:慈溪日报    责任编辑: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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