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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郑亚清 通讯员 沈丽群
蔡立春)家住横河镇秦堰村的杨大伯,去年患胸腔积液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费用对他的家庭来讲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好在他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120元,各级政府补助260元,当拿着医保卡在市人民医院住院后结账,总共12670元的费用,个人仅承担了6543元,报销费用6127元,报销比例达到48%。 作为全省首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试点县,我市于2003年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运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几年来,通过政策制度的调整完善,医疗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大大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为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发展,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10年1月起,我市在充分开展基层调研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施并轨运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参保范围、筹资标准、保障水平、服务水平”等方面实行一个制度、四个统一、全市统筹,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城乡统筹后,使“住院统筹为主体、门诊补偿为辅助、大病救助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的城乡医保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提高了全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稳步提高,2011年全市参保人数79.3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模式还得到了卫生部新农合决策机构新农合研究中心的大力推崇,省、宁波市相关部门也给予高度认可。 在完善医保体系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让群众既能承受又能共享”的原则,着眼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连续出台提高医疗保障待遇的惠民政策,从提高住院封顶线和补偿比例、降低住院起付线、降低药品自付比例等多方面用力,重在减轻广大群众特别是年老体弱、大病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201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在政策上又有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稳步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筹资标准保持不变,住院补偿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住院统筹补偿封顶线等都有了提高,定点就医范围又有了扩大,在余姚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和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按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给予补偿。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真正为老百姓撑起了健康“保护伞”。据初步统计,2010年,全市共补偿254万人次,受益人数41.2万人,受益率52%。基金总支出1.94亿元,其中住院补偿5.56万人次,补偿支出1.34亿元;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24.6万人次,补偿支出2133万元;普通疾病门诊补偿223.45万人次,补偿支出3771万元;孕产妇定额补偿2192人次,补偿支出131万元;大病救助43人次,救助支出42万元。 |